为进一步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国元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现对2024澳门2024免费原料(以下简称国元投资公司)总裁岗位进行市场化选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职位
国元投资公司总裁,1名。
二、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中央和安徽省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相关行业、专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竞争意识强;
3、具有较突出的经营业绩。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管理目标,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市级以上金融企业、或相当规模类金融、投资类企业3年以上主要负责人任职经历且经营业绩优良,具有金融行业管理工作背景的优先;
2、年龄在50周岁以内(截至2018年3月31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或具有可供考据的行业经营业绩;
5、国元投资公司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选聘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6、特别优秀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国元集团成立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选聘工作。选聘程序主要包括:
(一)信息发布。在国元集团和国元投资公司网站发布竞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8年4月27日至5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
(1)个人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报名表》后,与个人材料扫描件(见以下“报名注意事项”相关要求)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
网上报名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收到通知后请将相关材料原件递送至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2412室
联系人:杜亚川
联系电话:0551-62207521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2)组织推荐。国元集团所属二级公司党委要对照任职条件积极组织推荐。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b.符合应聘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c.符合应聘要求的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d.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以上a、b、c项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参加应聘资格;已推荐任职的,即时撤销推荐材料,并酌情追究其法律责任。
(3)报名资料概不退还。公司将按保密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信息,相关资料不作其它用途。
(三)资格审查。
按照人选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按照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四)比选。
按照选聘职位一定比例,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笔试面试、心理素质等测试,综合评比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职业性格、行为风险及职位匹配程度等,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健康体检等,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六)讨论决定。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人选后,报集团党委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拟任人选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任人选名单提交国元投资公司董事会,由国元投资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对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聘任协议明确聘任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任期和各年度的业绩指标、任务目标、考核标准、薪酬待遇、履职保障、奖惩办法和终止条件等内容,并明确岗位解聘的条件。
聘任人员首次聘期为3年,自签订聘任协议起计算。对聘任人员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的方式。
四、相关说明
(一)聘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任期聘任协议:
1、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2、任期届满未被续聘的;
3、年度或任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任期内考核结果两次(含)以上为“基本称职”的;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解除任期聘任协议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聘任人员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辞职的,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条款,提前提出辞职申请,经董事会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三)聘任人员离职或退休后,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