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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国际档案日:走进档案 了解档案

时间: 2023-06-09 信息来源: 金控集团

2023年6月9日是第十六个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奋进新征程 兰台谱新篇”。我们整理了一些档案小知识,帮助大家走进档案,了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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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2007年11月,为了庆祝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国际档案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2013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什么是档案?

在原始社会里,人们靠语言表达来交流思想和经验。随着社会的发展,为适应复杂的生产和生活,人们创造了“结绳”“刻契”等记事方法。结绳与刻契可以说就是档案最早的起源。

我国的档案有着悠久历史,在各个朝代都有不同的称谓。档案在商代称为“册”,周代称为“中”,秦代称为“典籍”,汉魏以后称为“文书”“文案”,唐宋以后称为“文卷”“案卷”“案牍”,清代以后多用“档案”,现统一称作“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工作者为何被称为“兰台人”?

兰台,汉代宫内的档案库房,用以收藏地图、户籍等档案及图书,由御史中丞掌管,后世称御史为兰台,并派官员充任兰台令史。东汉时,班固为兰台令史,受诏撰史,后世亦称史官为兰台。至唐高宗,改秘书省为兰台。

经过两千多年的演变,“兰台”一词已成为用来泛指档案保管机构和档案工作的代名词,档案工作者也被称为“兰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有8章53条,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哪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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